專業(yè)的情感客服,對于主播來說,掌門人新直播·秀生活的出現(xiàn)無疑為他們的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和效率提升。
韓驍律師進一步解釋,“霸王條款”其實不是一種法律概念,在法律中與之相對應的概念是“格式條款”。《合同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因此,該《情感挽回合同》中,部分免除乙方責任,加重甲方主要責任、排除甲方主要權利的“霸王條款”可以被認定為無效的合同條款。韓驍律師消費者,對于這種情感服務合同,由于服務提供的特殊性,很容易被“霸王條款”侵犯合法權益。
“智能客服可以節(jié)省一部分人工成本,但不能代替人工?!苯洕鷮W家李大霄分析,人工智能需要跟人工深度融合,取長補短,分工協(xié)作、解決客戶問題,推動企業(yè)或行業(yè)正向發(fā)展。 華商報記者 黃濤
北青報隨機添加數名提供“情感挽回”的服務商家,對方收費從2500元至5000元以上不等。通常,商家先要求購買服務的用戶回答一些問題,諸如“雙方年齡、職業(yè)、經濟收入”“如何相識,誰主動提出交往”“正式分手時間”“交往過程中,多是什么問題產生爭吵和矛盾,誰先低頭?“分手是否涉及家庭反對、新歡舊愛、經濟糾紛”等。此外,商家也會提供所謂的“協(xié)議”,與趙芳的經歷類似,在這些協(xié)議中,主要保護的卻是商家乙方的權利。任何形式的退費要求”。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韓驍律師表示,“情感挽回”協(xié)議從實質上來看,是一種委托服務合同,且有一定的道德及個人隱私屬性。
而前男友也知道了趙芳借住這種“情感挽回”的在處理兩人的關系,更加生氣,兩人鬧掰了。感覺受騙后,趙芳向咨詢師提出要回自己的6380元,“他們既沒有幫我挽回這段感情,還存在欺騙行為。
趙芳說,她隨手在搜索引擎上輸入了“如何挽回前任”之類的關鍵詞,然后看到了一家自稱可以挽回感情的心理咨詢的廣告。與客服溝通之后,一時心急的趙芳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表示愿意試一試,對方給趙芳報價3380元,稱會提供為期1個月的服務。之后,咨詢師還讓趙芳簽署了一份電子合同。趙芳并未細看,便簽下合同付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