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勞動糾紛起訴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4-06-14

勞動糾紛中常見關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的情況: 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及實際用工起止日期的證據,相關證據材料可參考確認勞動關系糾紛的舉證材料。 舉證責任規(guī)定: ① 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向其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已簽訂勞動合同、具有勞動合同性質的其他合同文件或因勞動者原因未能簽訂勞動合同; ② 勞動者為用人單位高管或者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應就其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承擔舉證責任。天境星峰律師團隊,以法律為準繩,處理勞務糾紛更專業(yè)。南通勞動糾紛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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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勞動者(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達到退休年齡后,用人單位并沒有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而是讓勞動者繼續(xù)在其單位工作,對于此種人員,當發(fā)生糾紛后,是按照勞動關系處理還是勞務關系處理?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了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所以,在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即使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該勞動合同在法律屬性上已經屬于終止狀態(tài),如果勞動者繼續(xù)在用人單位工作,發(fā)生糾紛,應當是按照勞務關系來處理。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fā)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楊浦區(qū)勞動糾紛打什么電話勞務糾紛不用愁,天境星峰律師,為您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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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可以直接去法院,不去仲裁嗎? 原則要先勞動仲裁,但是有特殊情況,比如你有單位給你的欠條,就能直接向法院起訴。 法條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提起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未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證明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可以通過以下憑證認可勞動關系: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以上只限于用人單位是依法成立經工商登記的公司,如果是個體工商戶雇傭勞動者或者存在幫傭關系的勞動者則不適用勞動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勞務糾紛需專業(yè),天境星峰律師,為您提供專業(yè)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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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1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強迫、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南通勞動糾紛起訴